20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小說】超次元法院 6


一艘廢棄的軍艦在汪洋中載浮載沉。機師讓直升機降落在甲板上。

「其實我一直向上面反應,希望派人來進駐這裡,不過想當然爾地,沒有人鳥我。」崔尚東打開後門,跳下直升機:「因為沒有人想接近超高法院。」

崔尚東抬頭,立方體的超高法院懸浮在船邊五十公尺處,軍艦完全落在它的影子內,不過由於超高法院大致上是透明的,即使在它的影子內,仍有充足的光線。

若干金屬踏板分散在海面上,延伸至超高法院的正下方。

「那些踏板不會隨海浪漂浮耶……是固定在海底嗎?」黎小風趴在甲板的欄杆上問道。

「不清楚,但是它們確實不動如山。」崔尚東舒展著坐太久而僵硬的身子:「我們等一下就要踏著那些東西過去。」

黎小風將目光從海平面,提升到超高法院的頂端,感嘆道:「這個奇怪的立方體……竟然主宰著我們、以及世界各國的司法……真是不可思議。」

機師作好檢整之後,也下了直升機,對崔尚東揮舞著脫下的手套,喊道:「我到控制室那邊看電視,你們弄好再叫我。」

「好了,事不宜遲,上工吧!」崔尚東拿起手提箱,從軍艦的邊緣下樓梯。

黎小風也跟了過去。

「這次我們這邊勝算大,我有信心。」崔尚東走到樓梯的轉折處。

「不就是貪汙洗錢案嗎?對了,這樣沒有人死,怎麼可以上訴到第四審法院?」

「死了兩個人唷!洗錢的白手套被殺手殺了,同時,殺手也死了。這名殺手的手槍被人動過手腳,依照目前鑑定的結果……」崔尚東比出一個手槍的手勢:「開第一槍時,手槍還會正常運作,這樣可以確保目標死亡;而開第二槍時,手槍就會膛炸,將殺手一併抹除,這樣就可以斬草除根了。」

黎小風擊掌道:「這招太狠了。不過,殺手應該都有慣用的槍枝吧!更何況他們警覺心也應該很強才對,不可能隨便使用陌生人的贈品。」

黎小風沉思了一秒鐘,彈指道:「所以只可能是熟人所為囉!……而且至少必須時常當面接觸,才能培養充分的信任關係,若不是當面接觸,人多少會保持戒心。」

「嗯,你的sense不錯。要知道,這起案件死了兩個人,這兩個人的過去勢必有一個交點。殺手方面的搜查重點,就是要追蹤他的行蹤;另外白手套方面的搜查重點,則是要追蹤他的金錢流向。這兩者的交點,八九不離十,就是破案的關鍵。」

他們來到接近海面之處,崔尚東首先跳上第一片金屬踏板。

「這名殺手就待在議員楊雲齡的身邊,他有戴矽膠的假鼻子,所以不易辨認。不過還是逃不過警方的人臉辨識系統。基本上有照到瞳孔,辨識度就大增。」崔尚東又跳到第二片金屬踏板。

「那麼這次上訴到超高法院的目的是什麼呀?」黎小風稍微助跑,才跳上第一片金屬踏板。

「你也知道,議員乃是高高在上的,雖然我們最後發現金錢流向楊議員的競選帳戶,充其量也只能說他的部屬涉案,而楊議員本人雙手倒是乾乾淨淨的。至於殺人滅口就更不用說了,幾乎不可能找到證據。」崔尚東再跳到下一片金屬踏板。

「所以現在是希望超高法院提供案發前後十秒鐘的影像當作證據嗎?這樣不也只能拿到手槍膛炸瞬間的畫面而已嗎?」

崔尚東微笑道:「誰說『案發』一定要是死人的瞬間?」

「喔?」黎小風自覺領悟了什麼。

「要向超高法院聲請證據調查,這學問可大了!我告訴你喔!其實對超高法院而言,『案發』是指發生在地球上的任何物理事實!」

「地球上的……任何物理事實。」黎小風複誦後,思考道:「嗯……所以我們可以從超高法院取得楊議員『授意』執行殺人任務的瞬間嗎?」

崔尚東點點頭:「而且,犯罪是愈少人參與愈安全,楊議員連殺手都要滅口了,以他的小心程度,不可能透過他人轉達,一定是『當面授意』給殺手。所以我向超高法院聲請調查什麼證據呢?你看看……」

黎小風從崔尚東手上接過一封聲請書,將它攤平在陽光下。聲請書上寫著:


聲請調閱地球史信息關鍵字:
時間範圍:超高法院時間0160601:0160630
因果施體:單一生物體甲(楊雲齡)
因果受體:單一生物體乙(宋在昆)
物件種類:聲紋信息之中文譯文。
物件特徵:關鍵字(『把王耀明』或『將王耀明』或『讓王耀明』)


黎小風說道:「宋在昆就是那個殺手吧,而王耀明就是那個白手套。可想而知的是,『把王耀明』應該是想要搜尋到『把王耀明殺了』之類的對話信息,但是這樣的關鍵字不會太廣嗎?搞不好會搜尋到『把王耀明的錢匯進來』之類的對話信息。而且我記得,你給我的秘笈『超高法院訴訟準則』有提到:『向超高法院聲請調查證據,以一次為限。』萬一搜尋到不相關的東西,豈不是會白白浪費了僅有的機會嗎?」

崔尚東挑眉道:「所以我才說,要向超高法院聲請證據調查,是一門大學問!你想想看,殺手宋在昆平時就待在楊議員身邊,三不五時就會碰面,因此光是得到他們碰面的影像,一點證據力也沒有;但是,你覺得有可能捕捉到楊議員將那把動過手腳的手槍交給殺手的瞬間嗎?」

黎小風據理力爭道:「還是有可能吧!畢竟楊議員一定要親自把手槍交給殺手才行啊!若再假借他人之手,不就多一個人參與犯罪而增加風險了嗎?」

「你說的沒有錯!不過呢,因為我們只能取得十秒鐘的影像,而手槍的交付過程有極大的可能超過十秒鐘,舉例來說,如果楊議員在家中將手槍放入盒子,在辦公室將盒子交給殺手,而殺手在家中從盒子取出手槍,那麼你聲請證據時只能三選一,無論你取得那一個段落的十秒鐘的影像,都不能證明楊議員有教唆殺人。」

黎小風點頭如搗蒜。

崔尚東繼續侃侃而談道:「反而像是『把王耀明殺了』之類的對話,一來,它一定是當面講的,因為用書信,會留下證據,用電話或電子通訊,則有被監聽的風險;二來,這段對話一定可以在十秒鐘內結束。」

崔尚東稍微放緩腳步,等待黎小風:「可是,他可能不會用『殺』這個字,也許是『解決』、『處理』,甚至可能是比一個割喉的手勢也說不定。因此,為了涵蓋各種可能性,所以在聲請書中,只列舉了那些關鍵字。雖然確實可能像你說的一樣,關鍵字太廣,會搜尋到奇怪的對話,但是這樣已經足以證明,兩人跟白手套王耀明的死,脫不了關係。此外,即便是奇怪的對話,多少帶有一點線索。倒是關鍵字太窄的話,萬一什麼也沒有搜尋到,才是真正白白浪費了僅有的機會呢!」

兩人在聊天之餘,已經不知不覺跳過無數片金屬踏板,來到了超高法院的正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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