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 星期三

【小說】超次元法院 1


崔尚東的小艇剛剛在淡水碼頭靠岸,黎小風便從棧橋跳上小艇,向崔尚東說道:「收到了『超高法院』的判決書了!」

「你跑上來幹什麼啦!」崔尚東推開黎小風,將兩只手提箱卸下船,翻身至棧橋上。黎小風緊跟在後。

「所以呢?判決主文看不看得懂?」崔尚東頭也不回地往前走。

「好說我也來來回回遞送這些判決書好幾次了,總算可以認得幾個單字。短短幾句主文,當然是沒有問題囉。」黎小風必須專注地維持與崔尚東的腳步同步:「說也奇怪,明明是在台灣,卻要看這種以古羅馬帝國的拉丁文寫成的判決書。」

黎小風將判決書張開,上面滿布拉丁文,他朗讀道:「『APPELLATION REJICITUR. PETITOR APPELLATIONIS IMPONITOR POENA CAELESTIS.』意思是『上訴駁回。上訴請求人處天之刑』。」

崔尚東眉毛抖了一下,繼續往前。

黎小風追問道:「上訴請求人是什麼啊?」

「就是被害人家屬。」

「為什麼被害人家屬反而要被處刑啊?」

「因為觸犯了『藐視司法罪』。」崔尚東走到了大馬路,站在公車站牌旁。

「我國刑法沒有這種罪名啊?」

「這是超高法院所規定的罪名。你也知道,超高法院不屬於我國管轄,也不屬於世界各國管轄,但是世界各國全都服從它的判決。」

「不服從會怎麼樣?」黎小風好奇地問道。

「無法不服從啊!啊……因為你還看不懂主文以外的文字,所以不知道。」崔尚東將黎小風手中的判決書搶過去,手指比著一行字,唸道:「上訴請求人,應於超高法院標準時間十七年三月七日十一時整,於台灣台北天刑台就位,準備受刑。逾時未就位者,逕於所在地受刑。」

崔尚東忽然想起什麼,望了一下手錶,此時正是十二時整,他抬頭向大安森林公園方向看去,說道:「今天好像也會執行天之刑!」

天空暗了下來,一道閃電從天劈落,塵埃在閃電落下處垂直上升,猶如蟠龍。

「那個閃電,其實是正電子束,它會摧毀一切!以目前的科技,沒有東西可以阻擋得了它。」崔尚東用力戳判決書的最後一行字:「這裡不是說『逕於所在地受刑』嗎?如果時間到,受刑人還沒有就位,那麼閃電就會直接劈在受刑人的所在地。這可是會波及別人的耶!之前蘇花公路就被這個天之刑炸掉了一小段。」

「我的天……這是我第一次親眼看到,前兩次是在電視上看到,我出生到現在就只看到過這三次……」

「別擔心,你很快就會看到第四次,因為這個被害人家屬兩天後就要受刑了。」

崔尚東與黎小風坐上了公車。

「你剛剛還沒有解釋藐視司法罪是什麼?」黎小風繞回剛剛的話題。

「這個啊……因為被害人家屬,不信任台灣的司法,執意要上訴到世界級的超高法院,而超高法院證明被告是無罪的,因此被害人家屬不但冤枉無辜,又浪費司法資源,這就是藐視司法罪。超高法院認為,這種意氣用事的行為,對公平正義造成巨大的損害,必須給予毀滅性的懲罰。」

「可是被害人家屬會覺得被告有罪,一定是基於合理的懷疑,不可能無憑無據啊!超高法院又怎麼證明被告百分之百無罪呢?」黎小風心急地問道。

「很簡單。」崔尚東面無表情地說道:「因為超高法院會提供我們案發前後十秒鐘的影像,有罪無罪,一目了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